2023-09-27 09:41:16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 浏览数:0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注意事项:科研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8月31日,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选名额
整数位推荐名额2人,小数点位推荐名额1人。
四、申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申报(2023.9.27-9.28中午12:0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依据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申报评选。申请者主动按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和《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成绩单(无需盖研究生院章)、论文原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
(1)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8月31日,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术研究包括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科研奖励和国家专利情况,学术研究成果应与学科专业方向一致。
3.学术论文指我院研究生在就读期间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论文需见刊,文章被杂志社接收无效,会议论文不计入参评范围,只统计作者署名前3位的文章。
4.SCI分区以我校科技处网站“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查询的大类分区为准。
5.研究生获得专利指我院研究生以主持人或参与人(前3名以内)获得的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专利认定以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专利授权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
(2)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证明材料(文章专利证书立项证明等)均需提供纸质版原件!
论文原件请在纸质版论文原件标出作者姓名、作者位次、大类分区和影响因子(例:1区,影响因子:4.303,作者位次1/6 )。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电子版《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和《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2338310146@qq.com。
纸质版附件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和《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请报送至科技楼5071徐从玲处15610040823。
4.请在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材料,务必最晚于2023.9.28中午12:00之前上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 评审材料公示(2023.10.7)
学院将参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材料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评审委员提出,评审委员会进行核实并更正。
(三)学院评审及公示(2022.10.8-2022.10.12)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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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